到2027年,着眼于打牢基础、树好标杆、健全体系。聚焦能源领域智能化水平不均衡、共性技术支撑不足、规模化应用尚未形成,重点推动“五十百”工程,即推动五个以上专业大模型在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等行业深度应用,挖掘十个以上可复制、易推广、有竞争力的重点示范项目,探索百个典型应用场景赋能路径,制定完善百项技术标准,培育一批行业级研发创新平台,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模式。
“中国始终是全球南方的一员,永远属于发展中国家”。在实现现代化的道路上,中国不追求一枝独秀,更希望百花齐放,真心实意为全球南方提供更多智慧和力量,致力于同广大南方国家携手共创人类现代化美好未来。
【典型意义】本案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权益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积极探索数据保护的裁判规则,合理确定数据权益归属,有效遏制了非法爬取海量数据的行为。本案对新类型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具有示范和参考意义,有力彰显了司法保护数据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鲜明导向。
还应看到,当前科研成果转化仍存在落地难、激励机制不匹配、成果质量“注水”等问题。须强化协同攻关,深化产学研协作,鼓励原始创新,加速科研成果从理论研究向实际应用的转化进程,多措并举优化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绿氢生产工艺智能寻优。融合风光功率波动预测、储氢罐容量、电解槽温度、催化剂状态等多维数据,基于人工智能算法,智能驱动电解槽电流密度动态寻优,构建电解制氢-储氢-用氢全链条智能调控系统,实现可再生能源功率波动与电解装置柔性负荷的毫秒级匹配。
【基本案情】华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某公司)享有核定使用于第9类手机等商品上的“华某”等四项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商标)。“华某”等商标被生效判决认定为手机商品上的驰名商标,“华某”字号构成“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衢州市大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某公司)、张某(大某公司原一人股东及原法定代表人)在未取得华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控制的多个抖音账号,制作发布大量带有涉案商标及标识的短视频作为直播主要流量入口,在不当引流后通过装修与华某公司线下实体店高度相似的直播间作为直播带货的固定背景,并通过直播间贴片、主播着装、语言和行为、产品摆放等方式使用涉案商标及标识,销售纽某等品牌的数码产品,赚取带货佣金。华某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大某公司、张某等停止侵害涉案商标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0万元。一审审理期间,大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减资为1万元并变更法定代表人,张某将其持有的大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案外人。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某公司、张某共同侵害了华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以其侵权期间带货佣金获利为基数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华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10万元。大某公司、张某均不服,提起上诉。
杨女士在热拉健身房购买了一套私教课程。一日,杨女士在教练小龙的指导下练习哈克深蹲,随后感到腰部不适,最终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杨女士遂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热拉健身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的服务合同解除,健身房赔偿杨女士医疗费2593元、康复费57099元、护理费12000元、营养费6000元、交通费8000元、后续治疗费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