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修
有问题 必受理
服务流程
拨打电话
线上联系客服
信息加密
安排师傅
最快30分钟
快速响应
上门服务
安心保障

爱迪燃气灶维修电话全国24小时服务400热线

发布时间:


爱迪燃气灶售后总部全国中心全市网点

















爱迪燃气灶维修电话全国24小时服务400热线:(1)400-1865-909
















爱迪燃气灶24小时官方客服:(2)400-1865-909
















爱迪燃气灶售后电话是多少/全国24小时在线报修400客服中心
















爱迪燃气灶维修完成后,我们会提供详细的保养建议,延长您设备的使用寿命。




























维修服务维修知识分享平台,增进交流:建立维修知识分享平台,鼓励技师和客户分享维修经验和技巧,增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爱迪燃气灶厂家总部售后维修全国报修
















爱迪燃气灶全国人工售后统一售后维修服务热线电话:
















蚌埠市蚌山区、哈尔滨市阿城区、吕梁市离石区、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儋州市大成镇
















绍兴市柯桥区、楚雄南华县、晋中市祁县、定安县翰林镇、西安市雁塔区、中山市三乡镇、黔东南岑巩县、济南市商河县、黄山市歙县、鸡西市城子河区
















三明市宁化县、黄石市西塞山区、西安市蓝田县、武威市古浪县、直辖县天门市、鹤壁市鹤山区、永州市宁远县
















梅州市五华县、铜陵市铜官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石市大冶市、凉山木里藏族自治县、嘉兴市平湖市  佳木斯市桦南县、常德市鼎城区、株洲市芦淞区、黔西南普安县、五指山市番阳、咸阳市乾县
















陇南市成县、广西来宾市武宣县、延边安图县、长治市上党区、广西河池市宜州区、西安市莲湖区、中山市古镇镇、迪庆香格里拉市、黄山市歙县、丽水市青田县
















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滁州市来安县、通化市集安市、台州市天台县、大连市甘井子区、绵阳市涪城区、南平市顺昌县、长春市九台区、镇江市扬中市、萍乡市湘东区
















平顶山市湛河区、滁州市来安县、哈尔滨市松北区、铜陵市枞阳县、淮北市烈山区、定安县龙河镇、广西柳州市鹿寨县




常德市澧县、沈阳市沈北新区、南昌市青云谱区、成都市成华区、三明市明溪县、怀化市鹤城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东莞市黄江镇  晋中市和顺县、日照市岚山区、东莞市虎门镇、玉溪市江川区、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
















南阳市新野县、丹东市振安区、儋州市新州镇、黄山市祁门县、中山市横栏镇、阳江市阳春市、娄底市新化县、长治市平顺县




大连市庄河市、郴州市资兴市、雅安市荥经县、淮安市金湖县、淄博市博山区、佛山市高明区




杭州市桐庐县、信阳市潢川县、运城市平陆县、琼海市博鳌镇、玉溪市华宁县
















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新乡市延津县、甘孜色达县、重庆市垫江县、盐城市亭湖区
















沈阳市浑南区、凉山布拖县、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南充市蓬安县、牡丹江市西安区

  中新网7月6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有关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产品质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汇总整理6起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警示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南环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电缆产品案

  2024年8月16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前往海口市秀英区某项目工地,对该工地正在使用的电力电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工地正在使用的电力电缆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经抽样检验,该工地正在使用的电力电缆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不合格。经查,该批电缆系海南环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给该工地,当事人共销售给该工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电缆产品1528米,货值金额64.65万元,违法所得6.36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今年2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电缆产品,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电缆产品1528米、没收违法所得6.36万元、罚款113.13万元(罚没合计119.49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绍兴宏冠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案

  2024年8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交办“非标油”案件线索,反映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内有一家“新能源燃料油”加注站在面向大量货运货车销售名称为“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的一种柴油替代品燃料油,行业内称为“新能源燃料油”,销售商为绍兴宏冠新能源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摸排检查的基础上,于2024年8月29日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进行随机抽样,并依据生产厂家和销售商提供承诺标称的标准Q/410100BH 001-2023《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要求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硫含量、凝点、冷滤点、馏程、运动粘度,5个项目均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产品货值金额为24.57万元。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今年6月14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总计31.17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查处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厂名肥料案

  2024年7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存放在该仓库待销售的“好福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数量为23.6吨,涉嫌冒用他人厂名。经查,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从深圳市隆戈生态技术有限公司购进60吨(另赠送5.48吨)“好福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生产商:西班牙阿沃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商: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经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批肥料进行鉴定,确认该批肥料非经其进口,深圳市隆戈生态技术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有效的进口证明和来源于西班牙阿沃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证明。

  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销售冒用他人厂名的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今年5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冒用他人厂名的肥料23.6吨、没收违法所得0.95万元、罚款23.04万元(罚没合计23.99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市静安区可旺车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0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静安区可旺车行销售的“极核”牌电动自行车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初检和复检,被抽样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1日从浙江某公司购进“极核”牌电动自行车5台,货值金额为2.20万元。截至案发仅售出1台,违法所得为0.14万元。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今年2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14万元和罚款2.20万元(罚没合计2.34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市杨浦区安城桥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0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杨浦区安城桥车行销售的“绿源”牌电动自行车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测,被抽样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照明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从“绿源”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处采购了4辆涉案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0.87万元。至案发,已售出1辆,违法所得700元。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今年4月18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没收违法所得700元和罚款1.74万元(罚没合计1.8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线索,查处上海乐舸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非法改装非机动车案

  2024年7月19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公安部门案件移送书,反映上海乐舸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改装非机动车。经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从供应商处采购“爱玛”牌电动自行车共计10辆,并将上述10辆电动自行车原有48V蓄电池全部改装为60V蓄电池后售出,违法所得为0.32万元。

  当事人为电动自行车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蓄电池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今年4月3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32万元和罚款1.46万元(罚没合计1.78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苏亦瑜】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