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巴黎协定》A6.4监督委员会第17次会议在德国波恩召开。会上,监督委员会经过严格审议,正式认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为《巴黎协定》A6.4碳信用机制(PACM)指定经营实体(机构编号0003)。
赵蕊蕊在接受采访时说,九人制排球与乡土文化的深度结合,使“村VA”成为展现当地乡村魅力的重要窗口,“这不仅是一场体育赛事,更是多元文化的交融”。(完)
新证券法的修订为此轮严监管提供了法律基石。对比旧法,新规将信息披露违法罚款上限从6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并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造假”的从重处罚条款。更值得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与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形成政策联动,加速构建“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的立体追责体系。
三是加大对个人信息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规范对财产与非财产信息、私密与非私密信息、敏感与非敏感信息等各类型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加强对企业软件著作权、数据类商业秘密等新型生产要素的协同性保护。
“你们猜这是什么?”在江西婺源,民宿老板王建国举着一块黑乎乎的“砖头”询问外国游客。“是巧克力吗?”法国女孩艾米莉亚问。得知这是用牛粪制作的生态燃料,姑娘惊得合不拢嘴。
清代所有商人都在同一个没有成文商法、税制紊乱、银铜并行的帝国环境中经营,但不同的商人对这套“体制”的依赖程度截然不同——有人靠它、有人避它、也有人玩转它。由此出现了三种典型路径:第一种,深度捆绑型。关文斌笔下的天津长芦盐商对国家政策高度依赖,其商业模式与“盐引”特许经营制度密切挂钩,导致其虽富却不自由。在国家财政压力增大时,盐商首当其冲被征榨,堪称典型的“制度型利益群体”。第二种,边缘游离型。曾小萍(Madeleine Zelin)笔下的四川自贡盐商与包筠雅(Cynthia Brokaw)笔下福建四堡的民间印书业者,展现出完全不同的图景。他们往往在国家视线之外发展,不纳税、无监管、灵活自主,其市场行为更多依赖于自组织规则与熟人网络。这种“去国家化”的商业生态,使他们在国家干预加强(如厘金税实施)之前,能长时间享受市场自由。令人感慨的是,自贡盐商在18-19世纪上半叶几乎不与官府打交道,既无税也无监管,反而实现了技术与市场的双重突破。第三种,套利服务型。梅爱莲(Andrea McElderry)笔下的上海钱庄,把混乱的银两成色差异和长途运现难题变成商机,靠兑换、汇兑业务致富;清廷对货币主权的放任反而成就了他们。
《亦官亦商》并非一部“盐业经济史”,而是以盐商为线索,书写清代国家与市民社会共同生成(co-production)的复杂历程。这本书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它打破了传统中国社会“官强民弱”“商无政治性”的二元观念,而是强调:商人不仅是国家剥削的对象,也是制度塑造的参与者;市民社会不仅是政治抗争的基底,也可能是国家治理的合作者;权力、资本与文化资源的结合,决定了商人在国家面前的生存空间与主动性。
28亿元的资金大盘轰然崩塌,近八千名老人承受着8亿元的“窟窿”。一场问责风暴随之在当地刮起。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时任雁峰区分管民政的副区长刘浪涛、洪流,时任雁峰区金融办主任谢树黎,时任衡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凌剑扉等,因夕阳红案职位被调整或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