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官亦商》是一本以个案研究为方法、扎根于丰富文献与实地材料之上的重要著作。作者将清代长芦盐商与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放入国家建设(state-making)与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发展的大框架中,展现出一种远比“恩庇侍从”(clientism)更为复杂的官商互动模型。在常用的明清史叙事里,“重农抑商”几乎成了标签。然而,关文斌以天津长芦盐商为镜,让我们看到了一幅远比标签复杂的历史图景:商人并非被动地“被抑制”,而是在一个缺乏成文商法、税制随意、货币混乱的清帝国框架内,与国家既合作又博弈,最终既成就了城市的公共生活,也暴露了自己无法摆脱的结构性困境。本文在评介此书之余,将盐商案例置于更广阔的清代商人群体中,比较他们面对同一套帝国体制时为何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以此回应学界关于“传统中国为何未出现资本主义”的老问题。
不过,苦瓜的苦味来源尚不完全清楚。以往的研究认为,苦瓜属植物含有一种特殊的葫芦素,称为苦瓜苷,而在其他植物中尚未发现过苦瓜苷,还含有甾体皂苷类的苦瓜素,这俩都没毒,前者还被认为具有降血糖、抗氧化等潜在健康益处,后者则具有类蛋白活性。另外,苦瓜中含有的生物碱如奎宁也是造成苦瓜苦味的原因之一。
该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提醒求职者,明知他人实施伪造身份、虚构效果等诈骗行为,仍提供帮助,即构成共同犯罪,“法律不会因“不懂法”或“被蒙蔽”而免除责任”。
陈政高于1970年担任辽宁省海城县革委会政工组办事员;1978年任大连海运学院团委书记;1982年任辽宁省大连团市委常委、学校部部长;1985年任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副县长;1988年任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委常委、副区长(主持工作);1993年任辽宁省大连市副市长;1997年任辽宁省省长助理;1998年任辽宁省副省长;2003年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
2.车辆涉水后二次点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车辆涉水被淹后,若擅自二次启动,由此造成的发动机等部件损坏,一般不在车损险理赔范围内。车辆涉水熄火后,发动机可能已进水,若二次启动,水流会通过进气口进入气缸,造成活塞、连杆等部件严重损坏。这种操作属于“人为扩大损失”,保险合同一般都明确将其列为免责条款,不予赔付。当然,判断被保险人是否履行了救灾防损义务,必须以被保险人的应知、能知以及能够采取措施为前提,而不能强人所难片面加重被保险人的义务。
江苏辛巴新材料与南京大学海安高新技术研究院成立研发中心,联合攻关新型光伏玻璃技术,以“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加快实现产业化应用。
入职时以为是做普通销售,却因公司涉嫌诈骗成为“从犯”;面试时宣称“低门槛高回报”,实则暗藏违法陷阱……一些企业以高薪岗位诱骗求职者“入局”,导致劳动者在不知情或“半推半就”的情况下陷入“公司犯法,员工担责”泥潭。专业人士建议,求职者增强法律意识,掌握“避坑”指南,识别“高危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