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芦盐商的历史,从来就不是单线条的“受压迫史”。相反,正如关文斌所指出,清政府与盐商之间既有掠夺性的剥削关系,也存在庇护性与合作性的互利关系。这一演变大致经历三个阶段:清承明制的原始积累“掠夺期”。新朝伊始,清廷保留了大部分明朝的盐务经营管理制度,即“包税制”:商人预缴盐税行盐后,获得世袭购买、运输和销售食盐的专营权。此外,初创的清廷更以附加税、纳贡、摊派等形式进行额外税收,缓解迫切的财政需要。商人处于被动应对状态(49、54-56页)。盛清的休养生息期。三藩之乱平定后,康雍乾盛世开始。此时,国家与长芦盐商的关系进入蓬勃发展期。廷清为了维系财政稳定,开始提供“发商生息”、税收减免等“恩典性”财政安排以及户部盐课奏销程序修订等制度性改善,为长芦盐商的发展带来一些机会。此时,商人以“捐输报销”等方式予以回报,甚或是通过行贿来影响国家政策,尽管这些活动多数事半功倍(57-62页)。晚清再次进入掠夺期:道光以后,清廷面对财政危机和外患压力,恢复甚至加剧了对盐商的经济压榨。首先,1810年代铜钱与银两兑换问题使得盐商难以为继。而为了支付河工海防等工程,国家亦不断增加盐价,所收钱文悉数随盐课上缴国库。而太平军和捻军等活动,更对盐斤运销带来毁灭性打击。为应对这些变化,长芦盐商通过走私、行贿等方法在夹缝中求生存(67-71页)。
经查,王一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不知道苦瓜是不是也承载着你的童年回忆——小时候总被爸妈强行要求吃,说“苦瓜败火”“有营养”,但它实在是太苦了,小小一片的苦味,要一碗粥才压得住,长大后,不知道是苦瓜没以前苦了,还是味觉没小时候那么敏感了,苦瓜似乎没那么难接受了。
但这种金融创新也伴随着制度风险。例如,王贤宾代表的盐商集团因与外国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并以国家垄断资源(如盐务)作担保,最终因清政府无法承认其“代表国家”的身份而破产,突显出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身份模糊、法律边界不清的制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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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8月10日,特朗普又在其社交媒体“真实社交”上发文表示,将宣布一系列旨在让首都“比以往更安全、更美丽”的措施。他表示,所有无家可归者将被立即迁离市区,政府将为他们提供安置地点,但会远离首都核心区域;对于犯罪分子,则将直接送入监狱。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