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产业要实现健康发展,必须摒弃“赚快钱”的逻辑,回归对文化本身的深挖与理解。这意味着:要投入时间钻研文献、习俗与文物背景,理解文化符号的源流与精神内核;要注重现代设计语言与实用功能的结合,避免徒有其表的“贴图式文创”;更要敏锐捕捉时代情绪,将产品转化为可感知、可共鸣的“精神容器”。
五是坚持闭环管理,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双强行动”自开展以来,不断探索政企高效沟通机制,将闭环式落实贯穿活动全程。会上,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家一对一答疑解惑,精准解读政策,对企业的合理诉求“马上就办”、现场答复;会后,省委统战部收集整理具体诉求和建议,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办理,跟踪反馈形成工作闭环,并对参会企业家满意度进行调查,用服务企业的确定性精准性,提振企业直面当前困难的勇气,增强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中央要求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税制改革是重头戏,未来增值税、消费税、个税等主要税种还将有进一步改革举措。笔者呼吁,在税收征管不断强化的同时,为促进企业、个人实际税负维持在合理水平,未来税制改革应当统筹考虑降低名义税率。
南京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主任、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医学博士后蒋腾介绍,“不宁腿综合征”是一种极容易被忽视的“睡眠杀手”,是神经在“报警”。
因此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应该同步适度推进税制改革,适度降低名义税率,让企业实际税负维持在一个合理水平,同时国家财政收入也并不会由此减少,进而实现良性循环。
常识性错误也时有发生。某景区推出的诗人主题卡牌中,杜甫名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被误写为“两只白鹭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让人啼笑皆非。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消费时仅14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述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等情况不相适应,并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小童母亲)的同意或者追认,案涉合同欠缺民事行为能力要件。2021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未成年人打赏、应援消费等活动”,被告放任小童参与集资打榜,既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依法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被告作为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表面上提供明星“周边物品”及服务,实际上变相为明星艺人打榜筹集资金,引导未成年人进行应援消费,对于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应当对其损失承担主要责任;小童的监护人,未能按照民法典规定妥善履行监护职责,亦未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履行家庭保护义务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职责,致使原告用手机从其近亲属账户内转出大额金钱,多次用于上述非理性消费,故对于合同无效产生的损失也存在一定过错。结合双方的过错情形,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4.3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