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财务造假“首恶”,是指在上市公司或经营主体财务造假行为中,起组织、策划、指挥或主导作用的关键责任人,通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这些主体因在造假中扮演核心角色,成为监管追“首恶”的重点对象,需承担更严厉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
此前,在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审结的多起网络诈骗案中,有多名刚毕业大学生及在校大学生因为“高薪兼职”,沦为诈骗团伙“帮凶”被判刑。
在天津,人们看到了文化与城市同频共振的蓬勃图景,也读懂了中华文明历久弥新的生命密码。承古启新、薪火相传、推陈出新——这是天津的故事,也是当代中国的姿态;这是千年文脉的延续,更是走向未来的坚定步伐。
近年来,中国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根植于传统、通向世界的中国IP不断涌现,持续为文旅产业注入澎湃动能。
被告人白某听说倒卖医院号源比较赚钱,便动起了“赚快钱”的念头。白某指使他人为其制作、升级多款专门用于多家知名三甲医院的抢号程序,后使用上述程序,大量抢挂医院号源,高价贩卖号源牟利50余万元,严重干扰正常医疗就诊秩序。经鉴定,上述抢号程序具有突破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调用服务访问接口、自动获取医院挂号数据的功能,为破坏性程序。
“从基础课程到专业课程,我们已经将甲骨文元素融入学院的系统教学当中。”安阳学院美术学院副院长邢博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介绍,学院从十几年前开始着手探索甲骨文文创这一课题,如今已经形成完善的文创设计制作课程体系,近3年美术学院师生已创作了四五千套甲骨文文创产品。
2.车辆涉水后二次点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车辆涉水被淹后,若擅自二次启动,由此造成的发动机等部件损坏,一般不在车损险理赔范围内。车辆涉水熄火后,发动机可能已进水,若二次启动,水流会通过进气口进入气缸,造成活塞、连杆等部件严重损坏。这种操作属于“人为扩大损失”,保险合同一般都明确将其列为免责条款,不予赔付。当然,判断被保险人是否履行了救灾防损义务,必须以被保险人的应知、能知以及能够采取措施为前提,而不能强人所难片面加重被保险人的义务。
“练车一般是从早上练到中午,中午实在是太晒了。”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林靖怡说,但一想到工作之后可能会很忙,没有精力学车,只有咬牙坚持。